据《国际商报》报道,据悉,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的反倾销规避案终裁时间将延迟至2006年5月23日。
1986年8月2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征收反倾销税。2000年后,经过多次行政复审和日落复审,皆未取得突破。该措施一直延续至今,已长达20年之久。200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再次作出肯定性裁决,适用于中国的国家税率高达108.3%。2005年2月25日,美国商务部接受美国全国蜡烛协会的申请,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进行两项反规避调查。这两项反规避调查包括轻微改变产品规避和后期开发产品规避。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程序,本案的终裁时间为2006年1月3日。2005年底,美国商务部宣布将终裁日期延期3个月至2006年4月3日。2006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再次通知,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反规避案调查的终裁时间再推迟50天至200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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